阜阳市烟草专卖局重奖公告
为加强烟草市场治理整顿工作,保障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,根据省烟草专卖局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、省交通厅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印发<安徽省烟草市场行政执法联席会义制度>的通知》(皖烟块[2008]1号)的精神,严厉打击不法烟见贩的各决定:阜阳市烟草专卖局拿出200万元作为奖励基金,重奖举报人。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:
一、举报或协查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,经查实后予以奖励。
1、非法卷烟批发户的仓库;
2、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;
3、制、售假冒卷烟窝点;
4、物流货运公司及货运站;
5、销售走私、乱渠道购进卷烟、非法烟厂生产的卷烟。
二、公安各派出所、检查站(点),交通局各收费站、渡口、码头、火车站、机场货运站、邮政局、工商局、技术监督局等单位,同样予以奖励。
三、阜阳市烟草专卖局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。
四、奖励期限和办法:自举报和移交案件查处后一周兑现;兑现操作程序和办法按照举报人意见办理。
五、本公告发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、
六、举报电话:2361293 2361021
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
阜阳市烟草专卖局
20088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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